当事人卢女士表示,自己二月中旬入职一便利店,老板称实习期工资每月3500元,转正后每月4500元,月休两天,但自己与男友均未签订劳动合同。卢女士称自己大概在半个月前跟老板提过离职,而她的男友熊先生也曾提出过离职,但被老板口头加薪留下,现被开除,老板却只按实习工资算。

熊先生表示,自己曾为便利店做了一个月的夜班,每天12个小时,但老板只按3500元算,而实际应该是4500元,一个月两天休息,休息一天起码扣400元,上个月和这个月各休了一天,但他们该做的工作全部都有。
据悉,熊先生与女友已申请劳动仲裁,而老板则认为去仲裁是逼他不发工资。对此,网友们纷纷表示不满,认为老板过于压榨剥削廉价劳动力,吃相太难看。
熊先生表示希望得到应有的赔偿。对此,该便利店老板表示,熊先生此前就提过离职,其他情况暂不方便透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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