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葬是一种传统的下葬方式,但随着时代在进步,这种下葬方式正逐渐被废除。
2019年,江西有一位老人得了癌症。临终的时候嘱咐自己的家属,自己的心愿就是不办丧事,但必须给我土葬。但当地有规定,不允许土葬,需要火葬。
一个月后的凌晨,当地镇政府在未书面通知樊佛宝及家属的情况下,将坟墓挖开,并把尸骸带走送至殡仪馆。
为了保住父亲的遗体,樊佛宝一家对于镇政府私自挖坟的行为,对其发去律师函并起诉。但最终樊佛宝父亲遗体依旧被火化,樊佛宝只能取走父亲骨灰,重新安葬回自家坟地。樊佛宝告诉记者,他们姐弟一共6人,除了二姐,都在深圳工作,他是最小的弟弟。此事发生后,一家人心理均受到刺激,虽然赢得了一审,但他们仍想要政府一个道歉。
2022年12月12日,大桥镇政府派人来到深圳,给樊佛宝送达一份由修水县殡仪馆12月10日出具的《告知书》,表明樊父遗体进入殡仪馆已超过30日,“请于12月15日前办理遗体火化手续”,逾期将依照《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》条例执行。
2023年3月7日,本案在永修县人民法院开庭。大桥镇政府在庭审中辩称,执行上级政府殡葬政策是自己的工作职责,自己的行为虽然存在程序瑕疵,但是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且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。此外,其是为了查明埋葬者真实身份,排除意外事件,故而挖掘坟墓。
最终,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决大桥镇政府赔偿樊佛宝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。对于樊佛宝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请,因为土葬行为违反殡葬管理规定,不具有可保护的合法利益,故法院不予支持。
近年来,呼吁恢复土葬的声音越来越大,尊重死者,这是一种文化传统,中国从古至今就有“死者为大”的说法,为何总要搞一些形式上的操作,甚至做出一些违反道德伦理的事。
诚然,土葬是一种传统的下葬方式,也的确存在着一些派生问题,比如占地面积大、容易造成环境污染等。因此,现在许多地方都在推行火葬,以减少土地的占用和环境的破坏。不过,由于土葬文化与人们的传统观念与习俗紧密相关,因此在推行新的下葬方式时,政府也应该充分考虑民情民意,采取适当的政策措施,引导人们逐步转变观念,推行环保、文明的下葬方式。
虽然时代在进步,政策也在改变,但是也要给人以接受的时间,尤其对于老一辈的老人,他们可能需要更久的时间去适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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